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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6年度完成责任目标先进单位和完成责任目标单位的决定
索引号 F0001-0201-2017-1651313 发文字号 鹤政〔2017〕4号
发布日期 2017-03-31 成文日期 2017-03-21
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6年度完成责任目标先进单位和完成责任目标单位的决定
鹤政〔2017〕4号
来源:   发布时间: 2017-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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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6年,各级各部门以提升求进为总基调,以打好“三大攻坚战”为重点,克难攻坚、担当作为,较好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各方面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为表彰先进,更好地推动各项工作落实,经研究决定:

  淇县政府、淇滨区政府、鹤山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市科技局、民族宗教和外事侨务委员会、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商务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食品药品监管局、旅游局、安监局、事管局、行政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盘石头水库建管局(市移民办)、信访局、鹤壁供电公司、农信办、建行鹤壁分行等26个单位为2016年度完成责任目标先进单位。

  浚县政府、山城区政府、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委、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市发改委、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民政局、公安局、监察局、财政局、环保局、城乡规划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畜牧局、工商局、质监局、审计局、体育局、统计局、粮食局、人防办、农机局、房产管理中心、供销社、农科院、市场发展中心、档案局、史志办、盐业局、气象局、国税局、地税局、烟草局、浚县农场、人行鹤壁市中心支行、银监局、农发行鹤壁分行、邮储银行鹤壁分行、职业技术学院、残联等41个单位为2016年度完成责任目标单位。

  希望受表彰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在新的一年取得更大成绩。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开拓创新、实干争先,全面完成今年的各项目标任务,为我市率先全面小康、建设品质“三城”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17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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