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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参加全省2014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

来源: 鹤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14年0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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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招考计划

  全市共计划招考16人。其中:法院系统15人,检察院系统1人。

  乡镇机关面向我省目前在岗、截止2014年12月31日连续计算任职满3年的优秀村干部(村两委成员及大学生村干部)招考计划,待报名和资格审查后由全省统一确定。

  按照全省统一要求,另有地税系统招考10人,纳入我市网上报名和笔试。

  具体招考单位、拟录用人数及要求详见本简章后附的《鹤壁市参加全省2014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 1979年8月18日至1996年8月18日期间出生;

  5.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拟录用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4年8月18日。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报考人员须是我省目前在岗、截止2014年12月31日连续任职满3年的大学生村干部或我省招募的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报考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及地税系统的,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优秀村干部报考乡镇机关的,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一)网上报名

  报考鹤壁市地税局、法院、检察院等单位的,在2014年8月18日8:00至8月22日18:00内按下列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者于报名时间内使用6.0以上版本的IE浏览器登录鹤壁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hbsrsks.com/),点击“网上报名”选择“河南省2014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系统提示提交《诚信承诺书》、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将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必须妥善保管。

  提交报名申请时技术咨询电话:鹤壁市人事考试中心0392—3362500。

  2.报考资格审查

  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初审。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申请尚未进行初审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3.网上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于报考资格初审通过之后至2014年8月24日18:00期间通过原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者准备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上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除经批准免缴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外,报考者按每人每科30元(两科共6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

  4.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14年9月23日8:00至9月27日16:00期间登录鹤壁市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

  (二)现场报名

  优秀村干部报考乡镇机关的,于2014年8月20日至8月22日每天8:00至16:00到鹤壁市人才市场(淇滨区嵩山路与黎阳路交叉口)进行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以及4张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照片(每张报名表贴2张)。优秀村干部须提交由本人服务所在地省辖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共同出具的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大学生村干部姓名、性别、毕业院校、专业及毕业时间、身份证号码、服务地、服务时间,目前是否在岗。

  优秀村干部填写《河南省2014年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报名、审查表》一式2份。《河南省2014年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报名、审查表》由报考者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河南省公务员局网站、河南人事考试网上下载打印。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按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同时进行数码照片采集,完成报名。

  报名成功的考生须牢记自己的报名序号,于2014年9月23日8:00至9月27日16:00期间登录鹤壁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hbsrsks.com/),点击“网上报名”选择“河南省2014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输入报名序号、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

  (三)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除经批准免缴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外,报考者按每人每科30元(两科共6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

  (四)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缴笔试考务费。网上报名提交申请、按规定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并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14年 8月20日8:00至8月23日18:00到市公务员局(地址:鹤壁市黎阳路中段229号,电话:0392-3316985)办理免缴费用的手续。

  拟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应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按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同时进行数码照片采集,并由相关省辖市人事考试机构核发准考证。领取准考证的具体时间、地点由相关省辖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确定并通知报考者。

  (五)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报名与整个考试录用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六)各拟录用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不低于5: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需相应核减拟录用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职位不再招考。报考者可在报名结束后3日内到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重新选报其他职位。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所缴的笔试考务费。

  (七)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鹤壁市人事考试网为本次考录公务员工作专用网站,所有考录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本网站进行发布。咨询电话:0392—3316331   3316985

  (八)本次招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录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录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试范围参考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2014年9月27日上午测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测试申论。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

  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可根据情况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录用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笔试成绩达不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

  应试者须在面试前要进行面试确认。面试确认时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留学回国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书原件。应试者是在职人员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应试者是我省招募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定向招考职位的,还须提供相应的服务证书(大学生村干部须提供省辖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共同出具的相关证明)。凡报考的拟录用职位对基层工作经历和政治面貌、从业资格等方面有要求的,应试者还应提供有关证书、证明。

  面试确认的时间、地点另行确定并公布。

  逾期不参加面试确认的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应试者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因应试者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确认成功的应试者,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并领取面试通知单。

  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者人数形不成竞争的,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应试者面试成绩须达到本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如同一个职位出现应试者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如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也相同,则共同确定为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

  体检按原人事部、原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原人事部办公厅、原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有关规定,以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的要求进行。

  考察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有关规定进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造成的职位空缺,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

  六、公示和录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束后,由用人单位组织填写《公务员录用审批表》等有关表格,按照管理分工和管理权限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间接受初任培训。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正式任职定级,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提出取消录用的意见,报录用审批机关批准。被取消录用的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试用期间及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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