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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第五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督查情况的通告

来源:   发布时间: 2017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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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河南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计划》、《鹤壁市2017 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计划》要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督查组对浚县、淇县、淇滨区、山城区、鹤山区、经开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等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本次专项督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共抽取各类餐饮单位15家,其中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10家,职工食堂1家,社会餐饮单位4家。

  针对本次督查中餐饮单位存在的问题,鹤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移交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处理。属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相关餐饮单位限期改正。

  特此通告。

  附件:2017年第五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督查问题清单.xlsx

  2017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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