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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第1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

来源:   发布时间: 2017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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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将鹤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的130批次食品信息进行公告。本次抽检包括面制品、调料、豆制品、饮料、腌菜等,其中抽检合格食品125批次,不合格食品5批次,不合格食品情况如下:

  1.位于鹤壁市淇滨区鹤淇大道北段路西的山西兴荣王朝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鹤壁分公司经营的面筋,生产日期为2017年10月26日,不合格项目为铝残留,标准要求为“不得添加”,检出值为457㎎/kg。

  2.位于淇县鹤淇大道中段古城廉租房的淇县桥南大酒店所经营的粉皮,生产日期为2017年10月24日,不合格项目为铝残留,标准要求为:检出值≤200㎎/kg,实际检出值为280㎎/kg。

  3.位于鹤壁市示范区天鹏晟景S3-108号的淇县明明超市所经营的豫北精制特产绿豆粉皮,生产日期为2017年11月15日,不合格项目为铝残留,标准要求为:检出值≤200㎎/kg,实际检出值为1570㎎/kg。

  4.位于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淇水大道与黄山路交汇的漯河市桃李春风文化旅游有限公司所经营的,标称由绍兴市东兴酒厂生产的500ml规格料酒,标称生产日期为2017年7月6日,不合格项目为甲苯酸及其钠盐(以甲苯酸计),标准要求为:不得检出,实际检出值为2.07㎎/kg。

  5.位于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淇水大道与黄山路交汇的漯河市桃李春风文化旅游有限公司所经营的,标称由魏县泽彤皮渣厂生产的五香皮渣,标称生产日期为2017年9月20日,不合格项目为铝残留,标准要求为:检出值≤200㎎/kg,实际检出值为454㎎/kg。

  以上不合格产品已经由鹤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进行核查处置,核查处置结果将另行公示。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食品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31”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1.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x

  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2017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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