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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授予淇县县直机关幼儿园等10家餐饮服务提供者为“2017年度市级餐饮服务‘互联网+明厨亮灶’示范单位”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 2017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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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鹤壁市创建餐饮服务明厨亮灶示范店工作方案》(鹤食药监餐饮〔2017〕117号),经过县(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推荐,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专家组现场评审,拟授予淇县县直机关幼儿园等10家餐饮服务提供者为“2017年度市级餐饮服务‘互联网+明厨亮灶’示范单位”,现予以公示。

  淇县县直机关幼儿园

  鹤壁市外国语中学(一楼餐厅)

  鹤壁市鹤高中学一餐厅

  鹤壁市淇滨区实验幼儿园

  浚县第二实验中学

  河南省淇县第一中学

  淇县鼎盛源川锅王饭店

  河南天海电器有限公司

  鹤壁市山城区川仆毛肚火锅店

  鹤壁市山城区大拇指幼儿园林溪谷园

  公示期为自即日起5个工作日,即2017年12月27日至2018年1月3日,凡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者,请及时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反映。

  电话:0392-3367800

  邮箱:hbsawb@126.com

  2017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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