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负责政务、党群和局党委日常工作,负责组织重要会议,负责起草重要报告和综合性材料,负责文秘、信息公开、宣传报导、机要、保密、档案和网络管理工作,负责值班、机关安全保卫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的公共卫生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工作,负责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二)运输管理科(市交通战备办公室)。承担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负责与有关部门建立综合运输体系协调配合机制,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标准协调工作,指导全市运输线路、营运车辆、交通枢纽、运输场站等管理工作,指导车辆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和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承担指导公共汽车及出租汽车、汽车租赁、道路客运管理等工作,负责危险品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三)综合规划科。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承担有关协调工作;组织拟订相关行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承担行业发展战略、规划和建设项目的审核工作;承担行业环境保护、统计、预测、有关标准制定和计量工作;贯彻执行公路、水路行业科技、教育、信息化政策;组织协调有关重大科技项目研究;指导行业节能减排工作。指导局属企业单位的体制改革工作。
(四)财务科。拟订全市公路、水路行业有关投融资政策,承担专项资金、预决算、政府采购、外资、信贷有关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及资产监管、内部审计工作,负责交通局会计站的管理工作,负责行业财会队伍建设和会计人员业务培训工作。
(五)人事劳资科。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局属单位劳动保护和社会保障工作,负责劳资、退伍军人安置、人才交流培训、职称评审和人事考试工作,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六)公路管理科(市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办公室)。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工作,负责重点公路、水路等工程施工许可、建设项目设计的审查、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管理工作(含质量监督、建设监理、招投标、工程定额及工程验收)并监督协调项目的实施,指导农村公路建设、维护工作,负责全市公路路政管理以及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工作,承担公路标志标线管理、道路秸秆焚烧、护麦防火工作。
(七)政策法规科。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监督行业行政执法工作,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负责全市行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执法人员培训工作;指导全市公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八)安全监督科(应急办公室)。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政策和公共应急预案,指导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承担行业安全生产监管、消防安全和防汛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防恐反恐工作,负责机关及局属单位的疾病防疫工作。